江 苏 大 学 教 务 处 文 件
江大教〔2014〕6号
关于做好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
学生重修、补修选课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我校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重修、补修选课于第1周开始,现将选课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重修方式
重修有两种方式:跟班重修和单独开设重修班。单独开设的重修班分两批开课,第一批为需重修人数较多的课程,在第一阶段选课;第二批重修班根据重修班报名人数确定,在第二阶段选课。
二、重修(补修)选课方法
学生根据课程名称或课程代码查询课程,然后在“单开班重修选课”或“跟班重修选课”中选课。若单开重修班或跟班重修都无法选上课,则可在第二阶段进行“单开班重修申请”,学校将根据单开班重修申请人数确定第二批单开班重修课程,并在第三阶段放开选课。
“补修选课”也在“重修选课”界面中选课,操作方法与重修选课相同。
三、重修选课时间安排
选课阶段
| 起止时间
| 选课规则及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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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阶段
| 2月24日-3月6日
| 跟班重修选课,漏选课程补选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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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阶段
| 3月7日-3月14日
| 第一批单开班重修选课;未开班课程“单开班重修申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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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阶段
| 3月21日-3月25日
| 第二批单开班重修选课;学校根据“单开班重修申请”的人数确定第二批重修班,原则上申请人数少于10人不开班。重修班开课情况(包括开课课程、上课时间、地点等)于3月21日在选课系统公告栏中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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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阶段
| 3月26日-4月14日
| 所有开设课程重修、补修选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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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选课注意事项
1、“单开班重修申请”只作为教务处确定是否开设重修班时的参考,不直接转为正式选课名单,申请的同学仍须履行选课手续。
2、重修课程允许与其他课程冲突,学生须慎重选课,但冲突课程必须办理免听手续,免听每周不得超过3学时。若课程考试冲突,则无法选上该课程。
办理免听手续流程:首先征得任课教师同意→学院教学秘书处填写“免听申请表”→经学院批准后,将“免听通知单”送达任课教师。
3、重修选课时,同学应注意课程名称、课程代码、考试(查)、必(选)修应尽量与本专业培养计划相同。由于2012版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使用新的课程代码,跟随2012级和2013级班级重修时,建议同学使用“课程名称”进行查询,并选择恰当的课程选课。
4、重修课程如与校公共选修课冲突,可调整校公共选修课。
5、未选、漏选课的同学仍可补选,除公共选修课外不退课。所有选课由学生本人在选课系统中进行。
教 务 处
2014年2月25日